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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十二年秋。
长安城定国公府后宅内,一个长着十分干净清秀,双眼异常明亮的少年,坐在一张桌子前,拿着笔在一张宣纸上,神情专注地低头画着图纸。
大约过了半盏茶的功夫。
金戈才放下手中的笔,揉了揉眉心,对着门外一脸焦急的中年汉子,说道:“忠哥有什么事吗?”
华忠躬着身子,说道:“少爷,大老爷让你快些去明伦堂,如果今天在诗会上你做不出一首让人满意的诗词,就要将你送到京州旁支那里去。”
金戈闻言无奈地笑了笑。
他穿越到这个不存在任何历史的古代,灵魂附在同名同姓的金戈身上,已经有半年有余。
这具身体原来主人就是一个扫把星,出生的时候母亲难产而死,其父亲在他出生三天后,也莫名其妙的消失,据传已经意外身亡。
这些都不重要,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这具身体原来主人竟然是个草包,一个只会败家的草包。
所以家族想借着这次诗会的名义,将他赶到匪盗猖獗,十分贫瘠的京州旁支那里去,让他自生自灭算了!
作诗?
华夏文明五千年,最不怕的就是作诗。
好巧不巧,金戈在穿越过来之前,不知熟背了多少唐诗宋词元曲。
诗可以不会做,但可以抄啊!
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嘛!
“哎!
看来会让他们失望了!”
金戈从容的站起身,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华忠见金戈如此淡定,心中满意狐疑。
在华忠的记忆中,金戈此刻应该十分地绝望才对。
华忠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此刻眼前的少爷,已不是以前那个只会败家的少爷了,现在已换成了一个思维敏捷,过目不忘的灵魂穿越者。
家族想用作诗将他赶到京州送死,那是不可能的!
“忠哥,走吧!”
金戈开口,明亮的眼眸中浮现出一丝笑意。
别人也许不了解金戈,从小跟随金戈的华忠如何不了解这个少爷。
金戈别说作诗了,就是让他读诗,都不能完整的读下来。
看来这个少爷是破罐子破摔了。
华忠身躯不由得一颤。
今日的诗会,那些众人可定冷嘲热讽,就怕金戈冲动惹下祸事,那样就糟糕了。
一边带着金戈走出定国公府,一边小声的劝诫道。
“少爷,今天的诗会,其他几个少爷也一定会到场,到时候免不了会像以前那样,打压和取笑少爷,还请少爷千万要忍耐,千万不要冲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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