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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收服(第1页)

韩明爬到了猫架上面,悠悠地望着窗外。

他还是挺喜欢这个做工优良的猫架子的,上面的窝不大不小,正好能够让他缩在里面睡觉。

柱子上捆着的麻绳,正好可以用来磨磨猫爪子,可谓是物尽其用。

猫爪可是一个很有用的东西,伸缩自如。

缩起来看着萌哒哒,伸出来就是随身携带着的武器。

但是不修理的话,就像是人的指甲一样,会很不舒服,也会影响到行动。

麻绳正好,打磨一下指尖,还能消磨时间。

就像是不少人闲着没事,就剪剪指甲,也是一种乐趣。

当然了,有些铲屎官为了保护自己,不让猫咪划伤自己,会带猫去做去爪手术。

去爪手术就是一个医院用来赚钱的巨大谎言,同时也满足了某些伪铲屎官的骄傲和自大。

所谓去爪,去的根本就不是简单的爪子,而是指关节。

放在人身上,就是把手指和脚趾的第一个关节完全截掉。

要是这样的人还能够好好走路和生活,那才是见了鬼呢。

锋利的爪子在麻绳上面来回滑动,韩明注意到兰博在楼下徘徊着。

这货估计是记着仇呢,急切地想要找回场子,好彻底地消除自己的心里阴影。

得嘞,就给它这个机会。

韩明更喜欢以德服人,那样才能更好地收服这个二货。

猫咪还是太过于弱小,哪怕韩明的智商绝对是猫咪当中最高的,可遇到了大型犬只,在很多时候还是束手无策。

这个时候,一个能打的小弟,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韩明刚一到地面,兰博就嗅着味道跑了过来。

“汪汪——汪汪——”

兰博不是特别友好。

韩明面无表情,蹲坐在草坪上。

打架,肯定是打不过你,但我们可以比比智商啊。

兰博的脑筋都是直的,没办法理解英短的思维逻辑。

一般经验来看,猫是打不过狗的,狗的皮毛很厚,猫的爪子再锋利,也无可奈何,只有是精准地攻击到了鼻子和眼睛才有胜算。

猫打不过狗是事实,不过狗一般会把一同生活的猫当做是朋友,所以很少有狗狗欺负猫咪。

但对于猫咪来说,大概就是:愚蠢的狗和愚蠢的蓝星人,愚蠢的狗居然朝着愚蠢的蓝星人摇尾巴!

韩明知道自己收服兰博就那么一次机会。

狗是群居性动物,等级观念是很严重的。

如果树立了英短才是它的领导者心理,那么就会被猫咪控制。

很多时候奶狗和大猫生活在一起,从小就打不过猫,那么长大之后,哪怕狗狗的力量早就超过了猫咪,还是会对猫咪有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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