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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第2页)

很久没有和你们年轻人好好说话了,老曹,拿点干果、水果什么的,今天我要和他们开一个座谈会。”

气氛不错,希望接下来的效果也不错,郑道反手推开了李别,开讲了:“李别,我问你一个问题啊……”

李别的脸色顿时拉了下来,又拿他当骰子,当他是幸运星不成?

“你感冒了,找了一个中医,中医让你喝姜汤和热水,并且告诉你许多注意事项,你喝过后就好了,注意事项就抛到了脑后。

后来,你得了更重的病——咳咳,比喻,只是比喻,不是咒你,别瞪我成不——需要动手术,你去了医院,外科大夫治好了你的病……”

郑道抱住了李别的肩膀,“你觉得谁的医术更厉害?你会更感激谁?”

“当然是外科医生了,当我傻呀?考我这么没脑子的问题,哥,我怀疑你在黑我,虽然我没有证据。”

“但如果我告诉你,你后来得的需要动手术的重病,其实完全可以避免,只要你听了中医的话,多注意一些事项就可以,你会怎么想?”

郑道只是抛出问题,才不管李别真怎么想,他要的是说服李史者,“下面正式进入讲故事阶段,说的是扁鹊的传说……”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为高明?”

扁鹊答说:“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不解:“又为何你最为出名呢?”

扁鹊答说:“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

一般人不知道长兄可以事先去除病因,病情没有加重就被治愈,所以长兄的名气无法传扬。

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之时。

初发之病都是小病,寻常人以为他只能治疗轻症,所以他的名气只能遍及十里八乡。

而我只能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

世人都看到我会做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高手是防微杜渐。”

郑道笑了笑,一脸谦虚和认真,“预防总是比治病要简单,成本也要低。

能让人不生病,才是真正的医家圣手!

而能在病初之时及时发现并根治的,也是了不起的高手……不过故事就是故事,也许是扁鹊的谦虚之说,当不得真。”

何小羽坐在曹夏兰身边,和郑道面对面,她双手托腮,听得津津有味,忽然就站了起来,未出声先笑:“呵呵,哈哈,要是我是医生,肯定要当扁鹊,才不要当他的大哥二哥,多不划算。

在病人未病时不治,轻症时也不治,就等他病发后治,既显得医术高超,又大赚一笔,还被当成恩人,何乐而不为?”

行啊,小羽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伶俐了?郑道认识何小羽多年,补刀的事情她干得不少,从未见过如今天一样补的一刀致命完全符合他的心意的,难道立功也有提升智商和情商的功效?

或许在极度兴奋的刺激之下,何小羽超常发挥了。

郑道不等李史者等人有没有消化他的故事,也不在乎他们的反应,紧接着就讲了第二个故事:“话说在汉代时,有一户人家的烟囱很直,一人劝主人把烟囱改成弯曲的,再搬开烟囱旁边的柴火,因为直烟囱会冒火星,落在旁边的柴火上,很容易失火。

主人不听,不久果然发生了火灾。

在左邻右舍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扑灭了火灾。

主人大摆宴席感谢因为帮忙灭火而焦头烂额的乡亲,却忘了宴请提醒他修改烟囱搬开柴火的忠告者……”

“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

郑道不管他的故事是不是让在场的几人怀疑人生,反正他是讲完了,该停止表演了,笑了一笑,“就像今天的事情,如果有一个人早早提醒叔,说冬营以后会杀人,叔肯定会骂他神经病让他滚蛋。

我只是幸运地碰上了杀人之后的冬营,并且告诉了叔我的怀疑,叔就及时抓捕了冬营。

叔会不会觉得我厉害而以前提醒你的人是忽悠是神棍?”

李史者沉默着,端起茶杯,重重地喝了一口,又轻轻放了回来,整个过程缓慢而凝重,像是在做什么重大决定一样。

“小郑啊,你是想当扁鹊的大哥和提醒我改烟囱的人,对吧?”

李史者站了起来,双手负后,脸色平静,“不是我不信中医,也不是不信你,而是我的病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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