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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拎上水桶和抄网,四个人锁上门直接去了大河。
这年头还让电鱼,南志远家正好有个捕鱼器,电瓶不咋大,也就能用一个多小时。
不过以现在的物产来说,一个小时绝对够用了。
一个小时不到,四个人就整了一水桶的河鱼。
坐在岸边大石头上抽烟,屁股晒的发烫,坐上去那叫一个酸爽。
康凯顺着路边一指:“那不是于老师么?”
孙传武一瞅,还真是于老师。
“也苦了他了,每年都回来好几次,他媳妇儿走了得有十来年了吧?”
康凯想了一会儿,抿着嘴点了点头:“还真是,我记得是咱一年级那年他媳妇儿走的,完后三年级的时候他不就调市里去了么。”
于老师是当年下放的知青,那一段儿历史简单而又复杂。
来到红旗以后,于老师和他媳妇儿走到了一起,于老师的媳妇儿是个孤儿,爹娘死的早,全靠舅舅一个人拉扯大的。
于老师也和很多电影小说里说的知青不一样,当时能够回城以后,毅然决定了留在了红旗村。
相爱很容易,相守很难。
两个人感情一直很好,于老师的媳妇儿是典型的东北女性,大方泼辣,做事儿却考虑的极其周全。
对于老师,她却极其温柔,也不知道是不是长于老师一岁的原因,她对于老师的那种宠溺,几乎所有男人看着都羡慕。
所有人都觉得,两个人能够幸福平淡的走完一生,但是十多年前的一个冬天,于老师的老婆突然就撒手人寰,留下了一个两岁的女儿。
那一段日子有多难熬,恐怕只有于老师知道。
再过两年,于老师离开了红旗村。
每个人爱的方式不同,对于当时的于老师来说,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在红旗村,他一个人拉扯两岁的女儿不太现实,所以回城让父母帮着带孩子也是无奈之举。
从离开的那年开始,这么多年以来,于老师风雨无阻,每年都会回来好几次。
康凯嘴里叼着狗尾巴草,脑子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直到于老师走向旁边的小路,消失在别人家的苞米地里,他这才开了口。
“我好像听说于老师到现在也没娶媳妇儿。”
孙传武点了点头,对于于老师,他还是有一定记忆点的。
上一世自己到了中年的时候,还碰到过于老师来着,从他媳妇儿死了以后,他就再也没结婚。
当时他的话如今回想起来依旧振聋发聩。
【和不爱的人在一起生活,那是一件痛苦和不负责任的事情。
】
【感情上面,我勉强不了我自己,她走了以后,把我的灵魂也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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