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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的爆发力,的确比人强得多,连武林高手都要甘拜下风;但耐力不太行,武林高手只要一直追一直追,就能把战马活生生跑死。
毕竟,奔跑会产生大量的热,人类有遍布全身汗腺,可以轻松散热;战马一身皮毛,散热不便,跑久了就会中暑而死。
在沈红梅眼里,萧麦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垂死挣扎。
然而,事情很快超出了沈红梅的预期。
红鬃马驮着萧麦,穿山过林,跃马溪涧一口气从前半夜跑到后半夜。
沈红梅也一路紧追,寸步不让。
她轻功高绝,身体轻盈若羽毛,本来就可以凭风使力,疾步如飞。
为了追赶红鬃马,更是灌注内力于双腿,让本来就很快的速度,更上一层楼。
中途偶遇几个赶夜路的行人、守夜路的山民,都完全看不清她的身影。
只见两道红光,“刷”
地一下就从身旁掠过,吓得他们屁滚尿流地跑回家,一个个求神拜仙,祈求百鬼远离。
这场生死竞速,在持续了六个时辰后,终于分出了上下高低。
红鬃马速度丝毫没有衰减,它越跑越快,好似一辆拥有无限油箱的跑车,相反沈红梅则逐渐摸到了生而为人的极限。
“如今起码跑出四百多里地了,我的衣服都已经磨破了,为什么它还在跑?该死!”
沈红梅这会儿,已经抛开玩闹的心理,只想追上前去,将人马俱碎。
可是,一股无形的屏障,牢牢地堵在面前,令她无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突破这层障碍。
待晨曦微白,沈红梅已经跑出了六百多里路,体能逼近潜力的极限,她只觉自己已呼吸不到空气,吸到肺里面的全是冰块。
至于萧麦和红鬃马——早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她这会儿之所以还在跑,仅仅是为了让身体适应减下来的速度,免得血脉爆裂而亡。
古人的衣物,质地大多比较脆弱,在人都快崩溃的情况下,衣物更是早已承受不住。
沈红梅的鞋底、裤腿、裙子、腰带、臂肘、肩膀,全部都有了磨损的痕迹,连绑缚秀发的红绳都断开了。
但与身体的痛苦、衣着的破损相比,心中所受的挫败,才是最难以忍受的。
“我认准的目标,居然会跑掉!”
相貌崎岖的少女,激愤之下,五官变得更加抽象,完全一副恶鬼模样。
此时此刻,红鬃马驮着萧麦,翻山越岭,绕寨穿城,毫无停歇,一口气帮他把骑术飙到了94点。
直到萧麦因气力耗尽,从马背上摔下来,昏睡了过去,马儿方才停下。
没错,在理论上,人的耐力比马更强的情况下,红鬃马表示不相信理论。
哪怕萧麦拥有500点的血肉加成,掰手腕比赛,可以轻松扳倒四个成年男子的合力,他依然先于红鬃马累垮了。
……
萧麦苏醒时,已在午后时分。
身下凹凸不平且震荡不已,似乎躺在一块木板上,同时耳畔还有滚滚的车轮声、马蹄声、行人的走路声。
他胡乱一伸手,抓住一块木板,扶着坐起了身,见红鬃马就陪在身边,跟着自己一起赶路,一颗心顿时回到了肚子。
见萧麦坐起身,旁边随行的一个路人惊喜地说道:“兄弟,你醒了?”
“嗯……呃,好疼。”
萧麦忽感双腿间,传来一阵刺痛,这才发现自己的裤子,不知何时被人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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