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人。
这一年我刚刚成年,按照惯例,我要去隔壁的城市接受牧师的祝福,为我赐下属于我的图腾。
图腾将保佑我免于黑风暴与疾病,快乐的成长。
我从未离开过我的城市,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城市的边界,边界有一道保护屏障,屏障将所有致命的黑气都阻隔在我,为人们留下这方圆喘息之地。
父亲是这座城的城主,他与母亲只生下了我这一个女儿,对我十分疼爱。
因此为了此次的旅程,他特意聘请了最出名的佣兵团来护送我。
我很久没见过外人了,因此特意穿上我最喜欢的鹅黄色纱裙,让女仆帮我编了个复杂而俏皮的头发,穿着白色绣着小花的软底靴,满怀期待地走向宴会厅。
陪伴我长大的女仆艾菲拉似乎很不理解,“小姐,都是些从死亡城市来的吞金师,粗鄙的短命鬼,您不必怀有太多期待。”
吞金师……艾菲拉不知道我对吞金师有多么的好奇。
他们大多是被遗弃的孤儿,无数的城市沦陷在黑风暴之下,人们在陷落的场城市里发现了一种独特的金属,给它命名为“黑金”
,他们发现吃了黑金的人不仅可以在污染下存活,更能拥有常人无法拥有的能力,像个超人一样。
但是这样的能力同时伴随着致命的缺点。
吃了“黑金”
的人,将会完全丧失生育能力,并且无一例外都活不过25岁。
那些无处可去的孤儿只能依靠“黑金”
续命,“黑金”
剥夺他们大半的寿命,却也给了他们活下去的机会。
吃了“黑金”
的人开始用他们的能力为富人卖命,赚取金钱,得以享受他们暂短的人生。
随着时间发展,他们开始组建佣兵团,被人称为“吞金师”
。
而今天来的这支佣兵团是大陆上最厉害的一支“萨巧里佣兵团”
,他们的首领萨巧里21岁,是大陆上最年轻的佣兵首领。
我曾在书上看过不少描述他的文字,他是如此英俊健硕、聪明机智。
我只是好奇,他是否真如书上所说。
但是见到他的那一面起,我觉得书上所有的描述加起来都不足以写出他万分之一的优点。
他穿了一身褐色的衣衫,头发绑起来,却有几丝散落下来,盖在他侧脸一道细小的疤纹上。
听见门口传来的声音,他眯着眼睛看了过来,棱角分明的脸上是精致的五官。
我害羞地瞟了他一眼,他突然咧嘴笑了,露出一口大白牙,简直比外头的人造太阳还要耀眼。
在那一刻起,我就爱上了他。
他显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但是依旧彬彬有礼,并不逊于我见过的任何一位绅士。
父亲拜托他护送我去最大的城市杜冰城完成我的成年礼,在出发前,他们的佣兵团可以暂时住在我们的城堡里。
我激动极了,我迫切地想跟他说话,想他用他那动听的嗓音对我说:“你好,爱丽丝小姐。”
...
景瑟耗了大半生,终于大仇得报然后,她重生了一切又得重新再来。她不高兴了,所以她也得让仇人们不高兴。有人开始倒霉了PS倘若有朝一日,我成了世人口中的奸妄之臣,你还愿意携我之手,不负此生吗?...
公元8888年,世界上最新科技研发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时光机器,据说可以把人的意识随机送到其他星空。至于这台机器还有哪些缺欠,需要找人测试。一个名叫秦风的男人,亦是被称为最危险的人物,很荣幸的成为了这次实验的小白鼠。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推荐鸟爷年代文新书穿书后我在八零当神医绝宠爽文(正文已经完结,欢迎入坑)重生回到星际历八零年代,苏绵手握空间,信誓旦旦造福全人类。大魔王媳妇不如你先造福我。重生前,苏绵一意孤行错过大魔王30年。重生后,苏绵心心念念嫁给大魔王,只想给他生猴子。大魔王对媳妇就一个字,宠!我宠自己媳妇,我骄傲!...
小妞你的妇科疾病很严重哦,在不诊治就嫁不出去了!嗨,卖红薯的大娘,给你治病,红薯就别收我钱了吧,退伍军医,玩转都市,美女校花,睡警察,战模特,掀起新的都市传说。。。。。。...
我混迹在学校的最底层,每天靠调戏美女同桌同桌取乐直到有一天,我救了同桌,得罪了学校的混混,从此我的人生开始了改变我开始了混,开始有了一群兄弟,开始有了女人,开始有了一段辉煌的岁月谁的热血不迸溅,谁的青春不张扬?那些年,我就混过了这样一段年少轻狂的日子!(保底两更,打赏50加一更,追书多300加2更,恶魔果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