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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人。

这一年我刚刚成年,按照惯例,我要去隔壁的城市接受牧师的祝福,为我赐下属于我的图腾。

图腾将保佑我免于黑风暴与疾病,快乐的成长。

我从未离开过我的城市,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城市的边界,边界有一道保护屏障,屏障将所有致命的黑气都阻隔在我,为人们留下这方圆喘息之地。

父亲是这座城的城主,他与母亲只生下了我这一个女儿,对我十分疼爱。

因此为了此次的旅程,他特意聘请了最出名的佣兵团来护送我。

我很久没见过外人了,因此特意穿上我最喜欢的鹅黄色纱裙,让女仆帮我编了个复杂而俏皮的头发,穿着白色绣着小花的软底靴,满怀期待地走向宴会厅。

陪伴我长大的女仆艾菲拉似乎很不理解,“小姐,都是些从死亡城市来的吞金师,粗鄙的短命鬼,您不必怀有太多期待。”

吞金师……艾菲拉不知道我对吞金师有多么的好奇。

他们大多是被遗弃的孤儿,无数的城市沦陷在黑风暴之下,人们在陷落的场城市里发现了一种独特的金属,给它命名为“黑金”

,他们发现吃了黑金的人不仅可以在污染下存活,更能拥有常人无法拥有的能力,像个超人一样。

但是这样的能力同时伴随着致命的缺点。

吃了“黑金”

的人,将会完全丧失生育能力,并且无一例外都活不过25岁。

那些无处可去的孤儿只能依靠“黑金”

续命,“黑金”

剥夺他们大半的寿命,却也给了他们活下去的机会。

吃了“黑金”

的人开始用他们的能力为富人卖命,赚取金钱,得以享受他们暂短的人生。

随着时间发展,他们开始组建佣兵团,被人称为“吞金师”

而今天来的这支佣兵团是大陆上最厉害的一支“萨巧里佣兵团”

,他们的首领萨巧里21岁,是大陆上最年轻的佣兵首领。

我曾在书上看过不少描述他的文字,他是如此英俊健硕、聪明机智。

我只是好奇,他是否真如书上所说。

但是见到他的那一面起,我觉得书上所有的描述加起来都不足以写出他万分之一的优点。

他穿了一身褐色的衣衫,头发绑起来,却有几丝散落下来,盖在他侧脸一道细小的疤纹上。

听见门口传来的声音,他眯着眼睛看了过来,棱角分明的脸上是精致的五官。

我害羞地瞟了他一眼,他突然咧嘴笑了,露出一口大白牙,简直比外头的人造太阳还要耀眼。

在那一刻起,我就爱上了他。

他显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但是依旧彬彬有礼,并不逊于我见过的任何一位绅士。

父亲拜托他护送我去最大的城市杜冰城完成我的成年礼,在出发前,他们的佣兵团可以暂时住在我们的城堡里。

我激动极了,我迫切地想跟他说话,想他用他那动听的嗓音对我说:“你好,爱丽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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