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巨人立刻过来挖土吃,地上出现了一个大坑。
“真的什么都敢吃?”
林肃云决定再试一次,他用刀在一块露出地面的大石头上划了一下,留下了一道白色的痕迹。
巨人见状立刻冲了过来,紧紧抱住那块石头,张开大嘴就开始啃咬,甚至几颗牙齿都被崩碎了也毫不在意。
令人惊讶的是,在巨人的唾液作用下,原本坚硬的石头竟然慢慢变软,最后竟被他一点点地啃食掉了。
林肃云皱起了眉头。
这个巨人似乎能消化任何东西,不论是木头、泥土还是石块,其消化能力之强简直匪夷所思。
然而,他的辨别能力似乎很弱。
只要闻到香甜的味道,不管是什么都会拼命去吃,完全不顾后果!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巨人发现自己才是最香的东西,会发生什么呢?
想到这里,林肃云眯起眼睛,眼神中闪过一丝寒光,手中的厨师刀瞬间飞出,直插巨人身体。
巨人立刻停止了对石头的啃食,像狗一样四处嗅探,最终将目标锁定在自己身上。
然后,他开始疯狂地自残,先是咬断了自己的左手,接着是左臂、右手。
【惊悚场面,理智下降10】
巨人不断吞噬自己的四肢,直至啃到了小腿和脚掌。
接下来,他开始尝试啃食自己的躯干。
这一幕让林肃云无法继续旁观,他在数米外开了枪。
第一次哑火后,燧发枪终于射出了子弹,击中了巨人的头部。
随后每隔十秒,林肃云就开一枪,经过七八次射击,其中有三四次哑火,巨人的脑袋终于被打爆,倒在地上不再动弹。
刘雯诗在一旁记录着整个过程。
她从林肃云用厨师刀攻击巨人的那一刻就知道,巨人已经没有威胁了。
她本想阻止林肃云打碎巨人的脑袋,因为完整的头部更有利于研究。
但如果不这么做,又找不到其他办法来杀死巨人,所以只能沉默不语。
巨人死后,体内的腐蚀性液体流出,把地面都烧得冒烟。
“这看起来像是它的胃液。”
刘雯诗猜测,并收集了一些样本。
这些胃液暂时无法腐蚀玻璃。
两人等了一会儿,直到液体基本流尽,林肃云才用捡来的树枝将厨师刀挑了出来,用水清洗干净。
清洗后的厨师刀属性发生了变化,明显受到了严重腐蚀。
【名称:被腐蚀的美味厨师刀(损坏)】
【类型:遗物】
我出生在道学世家,是一名医者。在我24岁那一年,我来到了繁华的上海,在这里我结识了金元四大家之一李东垣先生的后代传人易水派的美女李梦然。且先后与诡异离奇事件相遇,从蜀蛇蛊毒到尸魅,甚至得到剑仙门主人的辟鬼珠和如胭剑相赠。事件在不停地升级,我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从神婆楚卿,到隐世的武当高手,甚至不止一度与具有妖僧嫌疑身份的罗繁雨交手,每一个人的来历都带着非仙即妖的面纱。我循着相关线索一层一层剥开最接近事实本质的真相,终于在辗转了上海北京重庆三个城市以后,拨开了命运的迷雾。...
霍氏集团总裁的老婆死了后,有人发现他从良了,不再沾花惹草,诚诚恳恳的带着儿子过日子。直到有一天,他新聘请的家庭医生上了门。霍总端着那张传说中已经从良的脸,目光就跟刀子似的。家庭医生落荒而逃。两个月后,家庭医生成功上位。霍太太,你是怎么让霍总打开心扉的?走出对亡妻的思念呢?呵呵,很简单,娶一还送二了!新娘忿忿然又拉出了两个新郎高配的缩小版!!...
江帆和哥哥嫂嫂合租了一套房子,嫂子很漂亮,终于有一天江帆忍不住了...
本书简介他抓住浑身是血的落芙,痛苦万分,狂啸女人,你不许死,我要你永远呆在我的身边!落芙虚弱一笑我嫌你脏,无论生死,最好永不相见! … 她穿越时空,来到这个天越王朝成了富商慕容帆的小女儿慕容落芙。。。此后落芙由原本的胆小懦弱变得桀骜不驯,由原来的沉默隐忍变得活泼蛮横,由原来的无害纯良变得腹黑魅惑。。。 穿越时空前,她是最具威望的黑手世家的小魔女木梓,前途不可限量。无奈由于一场意外,在一次狙杀中失足掉水遂灵魂穿越至天越王朝。 慕容落芙,慕容帆小女儿,由于不是嫡出却拥有和她娘,曾经的天越第一美人柳含烟一样的倾城容貌,受尽大娘薛霜与姐姐慕容颖的虐待。可怜她母亲在生下她之后便离她而去,至今不知所踪,而父亲因为柳含烟的不告而别,便也十分痛恨落芙。最终被长姐颖推入湖中香消玉殒。 至此,木梓便要逆转落芙命运,活出自己的精彩。...
如果一个男人出轨,可以原谅吗?辛曼的答案是不可原谅。一年恋情的终结,以她发现男友出轨开始,以男友发现她苦心隐瞒的秘密而结束。祁封绍指着她的鼻子,眼睛里充满了厌恶辛曼,没想到你竟然这样龌龊?你真恶心!辛曼含泪转身,瓢泼大雨中踽踽独行。按你们的规矩办。夜场走廊上,薛淼从地下室的半开的门向里面看,毫不怜香惜玉地吩咐。这是第一次见,辛曼任务失败,只因为他一句话,被扒光了绑在地下室里忍受欺辱。他是C市薛氏掌权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众多名媛心仪向往的钻石单身权贵。而贴在她身上的的三个标签26岁剩女,父不详,劣迹斑斑。在薛淼眼中的辛曼高智商,低情商,扮猪想吃虎的绵羊。可是,偏偏就是他看中了的这只绵羊,从刚开始的漫不经心,步步为营,到最后的弥足深陷。直到后来,她将一份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放在他的面前,说薛先生,我要离婚。他浅淡的笑,宽衣解带,薛太太,该就寝了。...
凌语熙,她究竟会选谁呢?是,那个爱她爱到违反他妈咪给他定下的交往对象,不跟她交往也无所谓,只要能去爱她就好了的他?还是,那个全能偶像,一个为了她能够放下所有工作,因为只是想要陪着她的那个他呢?又或是,那个和她分别了十四年,却又还是深爱她的,会派人保护她的安全,会为她的开心把自己家的公司以送的价格卖给她的他呢?这三个男人,如果是追你们,你们会选哪一个?是第一个第二个还是第三个?反正我是真的不知道怎么选了我慢慢写,你们也慢慢看哦!!你们会不会三个都很喜欢呢?和我一样纠结着,不知道结局怎么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