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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同站在摩托车那耀眼的车灯前,只能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有他微微颤抖的拳头。
其实,他那不是用力,而是有些害怕。
在火车站时的英勇,是因为自己留不得半点破绽,只能强装着凶狠。
但现在和那时完全是两种情境,这荒郊野外,月黑风高,自己坏了他的事,动武都是小事,就怕落下个不死不休的下场。
懦弱与良知在内心中的激烈交战,让林小同完全放弃了外在的掩饰,甚至刚才那一声怒吼,都本能的带着无力。
只盼眼前这个骑车男做贼心虚,一溜烟逃走就好了。
可那骑车男迎着灯光,只是轻轻地眯了眯眼睛,就看清原来是个戴着眼镜的傻小子。
这一刻,那女孩见到林小同的“神兵天降”
,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奋力朝林小同哭喊:“救救我,救救我!”
说着,就要绕开骑车男,朝林小同跑去。
哪知那骑车男看见女孩要跑,反手就是一推:“给老子待在这儿别动”
!
女孩受这一下站立不稳,狠狠摔下了路旁的草丛堆里。
不理会身后捂着脚呜呜啜泣的女孩,骑车男面向林小同,向前一步说到:“你刚才骂我什么?我就当没听见,你从哪里来的给我滚回哪里去,等老子爽完了,可能还有你的份儿!”
林小同咬了咬牙说到:“放了那姑娘,钱你带走,不然我绝不会坐视不理!”
听完这句,那骑车男走向林小同,口中碎碎地酝酿着:“哼,喜欢理是吧,喜欢理是吧!”
说完冲上前来扬起拳头就砸了过来!
林小同伸出胳膊一挡……
说来这骑车男个头虽比林小同矮了半截,可这一拳林小同竟然生生地挡驾不住,胳膊一歪,那拳头就狠狠打在了自己的脸颊上,还没反应过来,另一拳接踵而至,实实捅在自己的小腹。
唔……受这两下后,林小同脑子一懵,妈的,遇到硬碴儿了!
这些乡间里的痞子,白天下地干活充足锻炼,晚上游手好闲混吃滋事;性子胆大顽劣,打架家常便饭。
并且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遇到事儿就喜欢比个狠,要是真把他们惹急了,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和你玩命!
瞧那骑车男胳膊比自己小腿还粗,林小同咽了口唾沫,自己这两天身体负荷已经快要达到极限,无论是精神体力都几近透支。
看来,这次要全身而退是比较难了。
骑车男见林小同蜷在那里,也过去弯下腰来说到:“上次有个来旅游的小子,和我杠上了事儿,你猜怎么着?我在他头发上绑了个女孩的皮筋儿,又跪在地上给我磕了三十三个响头!
最后,我让他把那皮筋儿,吃了下去!”
说完这话,骑车男直起腰来,一脚踩在了林小同的肩膀上:“你要是带了皮筋儿,呵呵,我说不定可以饶了你。”
居然敢踩在我的身上……要是林天择还在,现在肯定就已经地覆天翻,打得他生活不能自理了吧?但是没关系,这些年他打的架,我也是亲身经历者!
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得怕玩命的,玩命的怕疯的,林天择就是个介于不要命和疯癫之间的人,他打架从来不和你来些什么躲躲闪闪,花架招式,要说到其中的精髓……
全在一个字,怼!
林小同猛然伸手,一拳打在了骑车男敞开的胯部:“你要是带了良心,说不定我饶了你!”
“操泥马!”
骑车男痛得咧嘴大骂,展开拳脚,照实身下的林天泽开始猛烈地轰击起来。
一般人看这袭来的拳头,第一反映就是挡。
但林小同不一样,他是用一种硬碰硬的方式,左边打来一个拳头,就从右边打一拳头交换,脸上中了一下狠的,就用更狠的方式还回去!
这可真是肉与肉的碰撞,血与血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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