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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队在森林间旅行了将近十天,朝夕相处,商队首领和唐宁的“谈话”
还是比较多的,通过指手划脚,还有频繁的相互吼叫,唐宁学到了一些词语。
比如名字,商队首领的名字读作“阿拉贡”
(音译),而阿拉贡则把唐宁称呼为“铜铃”
。
阿拉贡,与指环王里的人皇同名,但唐宁一直觉得他跟巴依老爷比较象,所以比较少称呼他为阿拉贡。
除了名字之外,唐宁还跟阿拉贡学了一些名词,比如:马、鱼、树、道路、牛肉干、葡萄酒、牛奶、羊奶,刀、剑、矛、头盔、马鞍、铠甲等等,此时的唐宁如同一个咿呀学语的初生婴儿,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并且努力地想融入其中,但阿拉贡明显不是一个好的老师,交流起来很费劲。
本来以唐宁的语言学习能力,将近十天时间,学的不可能只有这么一丁点东西。
阿拉贡把这个镇子叫做“特维亚”
。
进入特维亚小镇。
繁华,喧嚣,火热,粗暴,原始。
这是唐宁对这个小镇的第一印象。
街道两旁席地而设了许多交易摊位,每个商人都在卖力地推销着自己的各种货品,这些货品有唐宁熟悉的,比如陶器,银器,胡椒,绸缎,地毯等,但更多的是唐宁不了解的,比如一些不知名的蘑菇以及那种好象牛胃一样,被称做“弗里茨”
的容器。
“弗里茨”
,唐宁在阿拉贡的商队里见过,他们用来储藏牛羊奶和肉类。
这么炎热的天气,一路走来,“弗里茨”
里的牛羊奶和肉居然能一直保持新鲜,这就非常迷了,但限于“文盲”
的身份,他无法更深入地了解这种东西。
因为人多拥挤,特维亚镇大街上的人和生物说话声音都跟吵架似的,说它人声鼎沸,已不足以形容其喧嚣程度之万一了。
走了好一阵,阿拉贡商队来到一家售卖与回收兵器盔甲的铺子前,准备把缴获的亡灵族兵器和盔甲卖掉。
铺子前围了许多生物,热闹非凡。
除了人之外,长胡子的矮人,尖耳朵的精灵,脖子很长的蜥蜴人,腆着大肚子一身绿皮的大耳怪,以及行动缓慢老态龙钟的树人,大家都一副吃瓜群众的表情,看着店内正在激烈争吵的一个半兽人与一个精灵。
如此完整的生态链物种皆齐聚于此,让唐宁大开眼界,但更吸引人眼球的是店内的争吵。
从服饰,站位,表情以及周围帮衬的伙计来看,半兽人显然是顾客,而那个头上长着一小撮嫩绿树苗的树精灵则是店铺的老板,争吵原因不明,但他们吵架声音之嘹亮,语速之快,表情之狰狞,让唐宁不禁想到了周星驰《九品芝麻官》中包龙星对喷李莲英的盛景。
“唉,**%%—*()—+︽︾︴々”
站在唐宁身旁的阿拉贡突然叹息一声,然后说了一句唐宁听不懂的话。
唐宁瞥了他一眼,只见他看着店内那个壮得好象河马似的半兽人,神情中带着些许恐惧。
店内两人越吵越激烈,店内的伙计都围了上去,看样子似乎要赶半兽人出去。
然后,就出事了!
半兽人狂吼一声,他抄起柜台上一杆狼牙棒,一棒子就锤在了树精灵的头上,“噗嗤”
一声,绿中带红的液体混着嫩绿的枝叶爆出来,就象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泼洒在地上。
树精灵连哼都没哼,就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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