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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对所有事情都充满了学习的热情,小到连胳膊肘的抖动,都要山姆用艾拉西亚语给他诠释一遍。
今天的比赛总共有8场,从中午一直持续到深夜,以决出十六强余下的八位选手。
擂台依然血腥,其中六场对决中,败方无一幸免,全部都被杀死。
剩下的两场,败方都活了下来,他们所面对的对手,一个是仿佛修炼了数百年的树人,一个是年轻的人类剑士。
唐宁记住了这两个对手,因为他觉得在晋级的路上,他至少会遇到他们其中的一个。
通过山姆的解释以及观看擂台上的情况,唐宁还知道,擂台规则原来是允许参赛者投降的。
当参赛者觉得已无把握战胜对手,便可以喊出“我输了”
“我投降”
的话,如果对方接受,比赛便会结束,胜者晋级。
当然,如果对方不接受的话,败者也只有引颈受戳。
那个树人与剑士便饶恕了他们的对手。
在唐宁看来,只有强者才能有这样的实力与气度,想象一下,如果两个势均力敌的人在比赛,谁都想晋级,那么在战斗过程中,必然是分寸必争,你死我活的,谁还会有饶恕别人的余地。
直至深夜,唐宁与山姆才回到旅馆休息。
山姆是被唐宁搀着回去的,可能是心情有些郁闷,他喝了不少葡萄酒。
第二天,天刚亮,唐宁便去拍山姆的门。
开门的是汉默。
汉默一头乱糟糟的灰白头发,迷懵的眼神,再加上宽敞得如同蝙蝠翼一样的亚麻布套衫,看上去就象稻田里的稻草人。
“大人,”
他见到唐宁,立即躬了一下身体。
“山姆呢?”
汉默指了一下用毯子把自己裹得象粽子一样的山姆。
特维亚镇昼夜之间的温差比较大,白天热得象狗,晚上冷得象狗。
“把他弄醒,让他下楼去等我。”
唐宁瞥了一眼山姆,用颇为流利的艾拉西亚语对汉默道。
“是的,大人。”
估计今天的天气会比较晴朗,正好可以去特维亚镇最繁华的商业街学习语言,所以随身翻译机——山姆老师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昨天的学习,唐宁觉得自己的语言能力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其中肯定有系统加持的缘故,但是他本人的好学精神也是应记一功的,穿越前是学霸,穿越后依然酷爱学习,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唐宁往楼下走,下楼梯的时候,他看见珊莎正蹬蹬地从楼梯下方走上来。
她的双手捧着一个巨大的木箱子,连视线都被遮住了。
唐宁连忙侧身避开。
珊莎风一样地从他身旁掠过。
楼梯左侧的第一个房间是阿拉贡住的,珊莎把箱子放在门口,正回身准备下楼。
见到唐宁,她愣了一下,然后微微欠身,轻声道:“铜铃大人。”
接着就怦怦地跑下楼去继续搬货了。
唐宁看了一眼那口大箱子,颇感惊讶地道:“这姑娘……是大力水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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