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有她的平板电脑,旁边笔筒里插着好几只笔。
书桌左侧是浴室,浴室里该有的都有。
书桌右侧有一道门,出门连着是间四十平的衣帽间,她平时买的衣服都挂满整左面墙,鞋子都整齐的摆放在靠右墙架子上,还有一面墙放的都是包包,各种包包都有,中间还装了个全身镜,一张长三米的软椅。
主卧右侧是一间三十平的现代化厨房,一张八人餐桌很是大气,橱柜里摆放着她喜欢的碗碗碟碟,餐桌边一道门外是个四米的宽阳台,一把吊椅摇摇晃晃,偶尔煮个咖啡,看个书也是极好的享受。
厨房右侧出门是间百来平的库房,里面十来个六层货架。
因为她在无意中,有一次,刚煮的面正要吃就接到通知立刻出发,她把面放到空间里后就忘记了,等她发现已是一星期后了。
再进空间时,看到还冒热气的面让她既惊讶又开心。
从而得以发现拿进空间里的吃食是可以保鲜的。
所以三年来,货架上被付灵儿陆陆续续囤满了生活必需品,米面粮油,零食,说是个小型的超市也不为过。
要说付灵儿身处繁华的大城市里,没必要囤那么多吃的,干嘛要买这么多呢?
那还是两年半前,那时空间里除了灵泉什么都没有,付灵儿出任务被困在了一个密闭的地方,怎么也找不到出口。
就这样她被困了六天,空间里除了灵泉水什么食物都没有,虽然灵泉水是个好东西,但它也不管饱啊!
可想而知,付灵儿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
最后好在夕颜找到了她,原来这鬼地方的出口,是从外面才能打开。
至此付灵儿对夕颜更加亲密。
库房右侧是一间四十平的武器装备房,里面都是付灵儿常用的精良装备挂在墙上。
她最喜欢的是一把银色小巧的“大漠飞鹰”
。
付灵儿多次在它的帮助下从鬼门关里逃出来。
还有一把射程两千米的“猎鹰”
狙击木仓。
精准度达百分之百,这也是付灵儿的秘密武器。
再有一把锋利无比的匕首,就是陪付灵儿走出亚马逊丛林的那把。
付灵儿一直留着它,是它带她走出了黑暗,给了她希望之光。
还有三十几枚“纽扣”
,这是新型智能炸弹,别看它体积小,只有大衣纽扣大小。
可那威力可不小,一颗就能让一栋两层小楼夷为平地,所以付灵儿能不用就不用它。
最后还有三把弓弩,这还是付灵儿出任务时搜刮来的战利品。
付灵儿得到之后还研究过一阵,她拆了其中一把,弄清楚结构之后又重组,反复几次之后,她就发现了可以改动的地方。
所以动手改良了之前的结构弊端,缩小了体积,使得弓弩有了十连发,娇小的体积,可以任意绑在手臂、大腿或是腋下,衣服一遮,什么也看不到。
在弹尽粮绝的时候,往往能出其不意的救自己一命。
在武器装备房右侧是一间百来平的药房,付灵儿实现了弄一个药房进来的愿望,她从那医药世家弄来的书籍和金针,银针都放在药柜前的矮柜抽屉里。
药房一侧还隔了一间三十平的小房间出来,那是付灵儿用来制作毒素和解药的地方。
矮柜上摆了些试管,玻璃瓶之类的东西,都是付灵儿平时研究毒药成分用得到的东西。
房子弄完之后,就是最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电。
付灵儿在网上买了最高配置的智能太阳能发电装置,好在空间里一直是大白天,不用担心会没电的可能。
就这样几间大房子围成了一个圈,圈中被付灵儿搭了个凉亭,凉亭周围种满各种姹紫嫣红的鲜花,四季常开,令人一见就心生欢喜。
(本故事纯属虚构,纯属娱乐时间。
)
莫邪,一个身世神秘的少年,身怀绝世武功,拥有盖世医术,一不小心踏入都市。成为了顶级豪门大小姐的贴身医生,渐渐的他发现,这里的好多女人都有病,而且个顶个的都是美女!且看一代神医如何纵横都市,血踏八方,带着一群兄弟,几多红颜,谱写一曲男儿的战歌!...
关键字请叫我编剧大人小妖尘画扇请叫我编剧大人全文阅读请叫我编剧大人TXT下载...
他是全宇宙的公敌,被称为‘堕落天神’,被百族驱逐出了诸天宇宙,他本已无所谓苟活,但忽然某一天,他舍弃了力量记忆身份,孑然一身的进入轮回,重活一世。他要去寻找与他宿命纠葛的人他要打响一场灭世的战争,他要揭开一个宇宙和开天辟地的秘密,他想跟诸天讲一个道理这即是一篇幽默的非主流爽文。也是一篇正统仙侠文。女多不滥,不愚读者,不虐读者。作者卧槽,这个介绍好不好?会不会被骂?会不会被打?有没太装逼?有没太正式?我好方等等,我跪下再说。看在我都跪下了的份上,您点开瞅几眼呗。...
新书天降医妃宠爆了火热连载中。苏强爽,大佬宠大佬,反套路女强,1V1末日女王秦卿穿越了,成了一个小可怜。父亲懦弱,母亲是标准的扶弟魔,奶奶重男轻女,还有一大串极品亲戚。秦卿冷冷一笑,反手就撕掉了剧本。我的人生我做主。手里的牌烂怎么了,姐就喜欢把一把烂牌,打出王炸的效果!然后众人发现,这小可怜逆袭了!马甲还一...
火爆作品他是华夏龙组最年轻的兵王,代号阎王,是唯一一位彻底激活血纹龙之力的恐怖存在,为了守护嫂子,他化身都市狂狼,成为敌人心中最棘手的魔鬼。他叫叶开,他的人生格言是,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