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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君这种亡命徒,肯定也是枪不离身啊。
他也把枪掏了出来,就这样,俩人对峙了起来,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不过,双方都知道对方手里是真家伙,谁也没敢开枪。
杨明艳刚才都吓傻了,这会才从被子里钻出来,拦住王启福就说:“老王,你要干什么?这是我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快把枪放下!”
本来俩人都没想开枪,听到杨明艳这么一劝,王启福就顺坡下驴,顺势收起了枪。
这里跟铁子们普及一个小知识啊,我国是从1996年11月1日开始全面禁枪。
在这之前,个人允许持有部分猎枪和气枪,其余枪支要想持有,必须持有持枪证才可以。
所以,张君手里的五四式手枪明显不行。
按照当时的规定,王启福完全可以就地带走张君。
况且这枪还沾了人命,如果当时带走了张君,后面也就不会有一系列的大案了。
之前的案子也能顺利告破,即便没告破,也能减少伤亡。
不过,当日这件事很特殊,对不对?不仅特殊,他还尴尬。
作为一个穿制服的,总不能跟局里汇报说自己约会情人,然后发现情人也有情人吧?那这个事就更复杂了。
况且,当时很多人手里都有枪,自己只能装聋作哑了。
要不然,当时张君还真有可能就废了。
这事最牛掰的是后续啊!
张君和这个王启福,居然因为这次捉奸事件,来了个不打不相识。
俩人不但成了好朋友,这王启福还经常给张君办事。
这波操作属实是要把我震碎了!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我不介意三个人一起住”
吧?
不过,在一个家里该怎么称呼呢?我叫你干爹,你叫我好大侄?反正我是搞不明白。
不都说男人的嫉妒心很强吗?看看这俩人在发言。
不过呢,张君觉得自己运气不错,遇到杨明艳,反而给自己带来了好运,以后说不定还能有别的利用价值,所以一定要把他哄好了。
但是,张君整天出去瞎作,回家的时候交公粮肯定不够数啊。
过了没多久,严敏就发现了杨明艳的存在,当时一点没惯着张君,直接冲进杨明艳的饭店大闹一场,还当面打了杨明艳。
张君知道以后,那是暴怒啊:“我给你脸了是吧?你自己什么位置,看来是没点逼数了。
今天你敢打老子的情人,明天就敢打老子。
这股歪风邪气必然不能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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