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余野蛮人前锋则推着攻城车紧跟其后,震动得整片大地都在颤抖不已。
“快!
射击!
射击!”
“好快!
那些野蛮人跑得好快!”
在城墙守军大呼小叫声里,喝得醉醺醺的野蛮人死士们激发了他们的肉体潜力,一个个热气腾腾的跑出了飞人的速度,好似一头头猎豹扑到城墙边。
守军的弓箭噼啪打在了他们的盾牌和铠甲上,虽然大多射穿了铠甲,盾牌,但是铝合金材质却死死卡住了这些失去惯性的箭头,令野蛮人死士大多只是皮肉伤。
而皮肉伤,压根对野蛮人产生不了什么影响。
事实上在喝醉酒之后,这些野蛮人死士哪怕被射中了眼睛,也浑然未觉的继续顶着箭雨冲锋着。
噗!
云梯靠在了城墙上,守军连忙派出重甲战兵上前。
只是最先登上城墙的都是野蛮人之中的狂战士,这帮赤膊大汉在喝够酒之后血脉之力沸腾到了极限,力气之大已经比得上一级骑士们使用的超凡之力了。
他们一跃入敌阵,手中战斧或者重锤猛的挥扫,顿时四周溅起一朵朵的血花。
“杀啊,杀死这些野蛮人!”
一个军官惊恐叫着,催促着部下逼近那爬上来的野蛮人怪物。
一阵厮杀下,这军官抓住野蛮人被几个部下抓住了双手双脚的契机,连忙绕后一#刀劈了过去。
啪!
刀光刷一下划过,对面野蛮人的背部铠甲出现了一道划痕。
只是这触感不对啊!
军官傻了下,他发现他挥出的刀锋竟然被对方的奇怪铠甲滑开了大半劲力,使得其必杀的一刀,或许只是破开了那野蛮人的表皮?
“吼!”
受伤的野蛮人双眸血红,头发大片大片掉落,旋即他的身形却也从一米七八涨大到了两米五六,连铠甲都撑得破破烂烂。
变秃后变得更强的这个野蛮人呼哧着热气震开了周围之人后,一把抓住了偷袭自己的军官,不理他的求饶一用力将对方活生生连人带甲撕成了两半!
“是野蛮人的狂暴化!”
米特骑士团长刚准备下令骑士团出击,看到城墙上一个个野蛮人变秃之后更强了,他不由倒吸一口冷气:
“安里克从哪里找来的野蛮人……集体狂化也就罢了,还有那么多能狂暴化的怪物……神啊,至少两百个相当于骑士的狂暴化野蛮人!”
“荒野野蛮人有这样的实力,早就杀入铁炉平原了吧,怎么可能投靠安里克!”
躲入了内城的城楼的老城主,此时也不可思议的道:“神啊,莫非那安里克手中掌握了某种刺激野蛮人血脉力量的秘法?是了,一定是这样,所以王室秘闻才会和荒野有关!”
“先王啊,这一手你藏得真深啊!”
老城主喘着气,捂着胸口开始寻思着自己的退路起来。
...
景瑟耗了大半生,终于大仇得报然后,她重生了一切又得重新再来。她不高兴了,所以她也得让仇人们不高兴。有人开始倒霉了PS倘若有朝一日,我成了世人口中的奸妄之臣,你还愿意携我之手,不负此生吗?...
公元8888年,世界上最新科技研发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时光机器,据说可以把人的意识随机送到其他星空。至于这台机器还有哪些缺欠,需要找人测试。一个名叫秦风的男人,亦是被称为最危险的人物,很荣幸的成为了这次实验的小白鼠。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推荐鸟爷年代文新书穿书后我在八零当神医绝宠爽文(正文已经完结,欢迎入坑)重生回到星际历八零年代,苏绵手握空间,信誓旦旦造福全人类。大魔王媳妇不如你先造福我。重生前,苏绵一意孤行错过大魔王30年。重生后,苏绵心心念念嫁给大魔王,只想给他生猴子。大魔王对媳妇就一个字,宠!我宠自己媳妇,我骄傲!...
小妞你的妇科疾病很严重哦,在不诊治就嫁不出去了!嗨,卖红薯的大娘,给你治病,红薯就别收我钱了吧,退伍军医,玩转都市,美女校花,睡警察,战模特,掀起新的都市传说。。。。。。...
我混迹在学校的最底层,每天靠调戏美女同桌同桌取乐直到有一天,我救了同桌,得罪了学校的混混,从此我的人生开始了改变我开始了混,开始有了一群兄弟,开始有了女人,开始有了一段辉煌的岁月谁的热血不迸溅,谁的青春不张扬?那些年,我就混过了这样一段年少轻狂的日子!(保底两更,打赏50加一更,追书多300加2更,恶魔果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