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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莫笨手笨脚,居然睡意深沉间迷迷糊糊被蜡烛烫到了手背。
“长恭,你怎么了?我来好了,你怎么不叫醒我,手没事吧!”
三哥一听到子莫抽泣声就醒了,看到他宝贝弟弟捂着手掌又甩又跳,瞌睡虫都不见了。
“呵呵,三哥,没事没事,我就自个儿笨,我看爹爹都又要笑话我了。”
子莫不好意思了。
“你别捂着,给我看看,红了没有?”
高孝琬似乎那蜡烛是烫在自己手上,不依不饶定要看看那里有没有烧伤了一块。
“没事,你看,就一点点,正好,给我醒醒瞌睡。”
“不行,你总是四处受伤然后忍着,这可不能藏着掖着。”
三哥说完,子莫的手就被三哥大力地掰了过去。
自打爹爹过世后,孝琬便一改年少轻狂的秉性,老成持重,凡事忍让,少年当家,很多很多事情原本便不是原先的那个高孝琬所能承担的。
可偏偏,三哥独自都挑了下来,任多少风浪和重担,他都荣辱不惊,家门极盛而衰,多少人情冷暖,皆是这个少年云淡风轻担了下来。
子莫以为三哥便是已经转了性子了,可此刻倔强地握着她的手,满眼都是急切的烦躁神色,倒是又有些像儿时的那个熊孩子了。
剑眉星目,一脸倨傲,萧子莫还记得初入高府之时,这个少年郎就是高高抬着骄傲的头,连看都不去看她一眼,满眼不屑,还拉着延宗故意挑衅说要把她的小白给吃了。
“呵呵。”
子莫不禁笑出了声。
“古里古怪笑什么?”
孝婉一边帮子莫吹着烫烧的手,一边抬头看着她。
“三哥是熊孩子,哈哈。”
“什么?!”
孝琬闻言一怔,脸色变了变,随即气哼哼地连耳朵都可疑地红了起来。
红烛照得佛堂明明昧昧,他离着心爱的长恭那么近,那么近。
长恭好看极了,恍如入画了一样。
他知道自己打小便喜欢这张容颜,小时候只觉得弟弟那么漂亮,想和他一起玩耍,一起嬉戏,看他疼了,他也疼,看他笑了,他便也开心。
如果说这是被色相蛊惑了,可他的长恭远远不止有了一张颠倒众生的脸孔。
爹爹去世了,谁能这般无怨无悔一去北塞七年代行皇子之职戍边。
他家四弟没有享着什么天潢贵胄的福,倒是被高府的荣辱累到了如今。
“四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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