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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凛看着关上的病房门,不满地指着沈铭问韩岳:“岳岳,他是谁啊?为什么来我家啊?他一来弟弟就要走,我不喜欢他!
你快点把他赶出去!”
韩岳自然知道秦凛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他轻声安抚秦凛说:“秦先生,沈先生是你以前的朋友,他是来看你的。”
沈铭无所谓地摆摆手,对韩岳说:“我知道他不记得我了,没事,我就是他和说说话。”
有了原身的记忆,还有他刚附身时发生的事,秦凛对沈铭可是一点都不待见,能背叛恋人下药让恋人发疯的人,若他还是大越朝的秦凛,绝对会亲手了结了沈铭的性命,不会让他在活着祸害人。
可惜在这里,他没有一个可用之人,甚至连自由都没有,不能把沈铭怎么样。
“我不想和你说话!”
秦凛大声嚷嚷着,他不确定沈铭来看他是什么用意,不过肯定不会是来看他病好了没有。
既然如此,他不如当面发疯,让沈铭对他的病情深信不疑。
“你走开!
我不喜欢你!
长得那么丑,比我弟弟丑多了!
你滚!”
秦凛站在床上,抱起被子扔向沈铭。
看着沈铭因为他说他长得丑,而怒气横生的脸,秦凛在心里不屑地撇嘴,一个大男人,长得让女人都自叹不如,还洋洋得意,真是够了。
不过他从原身的记忆里知道,这个时代,对于断袖之癖的接受度很高,而沈铭的这种长相,在圈子里很吃香。
沈铭脸色有一瞬间的扭曲,他看着发疯的秦凛,苦涩地开口:“阿凛,我是阿铭啊,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秦凛扔了被子,又扔枕头,接着又扔水杯,疯狂地喊:“我为什么要记得你!
丑八怪,我才不认识这么丑的人!”
沈铭的表情终于崩溃了,他流泪满面,哭的很是哀伤,不像是装的。
秦凛一时搞不懂沈铭是什么意思,手边没有东西可以扔了,他便安静下来,躺在床上蜷成一团,背对着沈铭睡了起来。
沈铭哭了一会儿,心里的委屈发泄出来,他觉得好受多了。
他真的后悔了,以为跟了韩子琛就会前途无限,可谁知道韩子琛玩的很疯,带他参加聚会,随手就把他给了一个投资人,让他去陪那个四十多岁秃顶啤酒肚满脸坑坑洼洼的男人。
之后的几次聚会,更是和圈内好友一起玩儿。
沈铭本以为韩子琛是喜欢他的,他才下定决心背弃秦凛,可后来发现他对韩子琛来说,只是一个玩意儿,韩子琛的情人多的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他只是其中一个,和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个时候他不由得想起了秦凛,秦凛对他几乎百依百顺,虽然不能带他入演艺圈不能给他高质量的物质生活,可秦凛把他捧在手心里疼啊。
沈铭后悔了!
他木然地坐在那里,看着床上背对着他的秦凛。
好一会儿,他的手指动了动,捏着手里的皮包。
沈铭有一瞬间的犹豫,韩子琛给的药,真的要给秦凛吗?
这个问题沈铭没有纠结太久,就决定了,他既然已经背叛了秦凛,就不可能再回头了,再说秦凛也不记得他了。
韩子琛虽然玩儿的太过,可他对自己还是不错的,给他定了两个偶像剧的男二,人设讨喜很吸粉的那种。
所以,哪怕他对秦凛心存愧疚,这只能选择在此牺牲秦凛了。
再说,韩子琛不会让秦凛好过的,就算秦凛有可能恢复正常,可秦凛不会再有出头之日了。
这么想着,沈铭从皮包里掏出一瓶药,递给一旁的韩岳,说:“这个药一天三次,一次两粒,记得看着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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