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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在纽约最后的行动(第1页)

PS:书评区有说主角三观不正的:不偷不抢,打击罪恶,而且还乐善好施,这样还三观不正?你要说杀人什么的就不行,那就奇怪了,纵观漫威和DC的超级英雄,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不杀人的。

蝙蝠侠那样的在漫画里也是杀人杀的不亦乐乎。

怎么就三观不正了?

正文:马修最初只是想要和丁浩合作,让他能够帮助自己更好的找到自己的仇人金并,他看中的是丁浩的能力,毕竟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已经十来年的时间,都没有找到金并究竟是谁。

而且对方却发现了自己,对他进行一次次的追杀,他需要帮手。

但是和丁浩达成合作意向之后,丁浩的所作所为让他有点后悔:自己是不是找错合作对象了,这家伙完全就是一个疯子。

丁浩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面,屠杀黑帮分子,让纽约的黑帮都不得不搬出纽约逃命,甚至在刚才直接去杀纽约政客,这完全是和正斧作对,马修都不敢这么做。

没错,丁浩的行动在马修的眼中完全就是疯子才会做的事情,根本不考虑后果,这样的肆无忌惮只会让正斧和军方甚至神秘莫测的神盾局都将她列入危险分子的行列,要铲除掉这样的威胁。

这不符合马修的行动准则。

所以在刚进门之后,马修就对丁浩说道:“你是真的不准备在美国待下去了?居然这么疯狂,之前杀黑帮还算在正斧的容忍范围之内,还有回缓的可能,现在你杀掉了纽约的那么多官员,已经没有后退的路了。

你究竟想做什么?”

面对马修的质问,丁浩耸了耸肩:“我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没有一个是冤枉的,那些人或者就是对更多人的伤害,所以你不用说了。”

“你这样做,让我很难办,我现在是你的合作伙伴,如果一起行动的时候引起那些人的注意,到时候他们询问你的身份我该如何回答?你也要想清楚了,到时候我是不可能为你隐瞒的,”

马修说道,他确实不大可能为丁浩隐瞒,他们只不过是一次交易的合作而已。

“不用你隐瞒,因为他们不会发现我和你的合作的,因为我马上就要离开纽约了。”

丁浩说道,他要去全美国买房,用来布置他的回城术的网络,只要完成,那么他可以随时在美国各个地方传送,那样就不怕被围攻了。

“你要离开?可是你和我的合作还没有完成,我还没有找到金并是谁呢。

难道到时候再联系你?”

马修说道。

“不用那么麻烦,我知道金并是谁,今天就算了,现在纽约风声鹤唳的,过几天,我和你一起行动一次,到时候我会带你找到金并,然后为你报仇。”

丁浩说道、

“你知道金并是谁?”

马修震惊,他可是调查了十几年的时间,从最初十几岁的时候失去父亲之后,他就开始默默地调查,一直到现在,可是都没有查出金并的真实身份,丁浩怎么可能知道。

他可不知道丁浩是从另外一个世界穿越而来的,在他眼中金并的身份就是一个送分题。

“怎么?不相信,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反正也就是几天时间而已,你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了,也不差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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