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别走!”
眼看敌人逃走,贞德急了,奋力一剑逼退对手,刚要追上去,却突然感觉脊背一阵发凉,下意识地回头一看,刚被她砍翻的那个对手,已经撕掉了上衣,露出了一身紫褐色的肌肉和满身血色的魔纹。
如果赵乾坤在这里,肯定会认得出来,这不就是那个暗精灵格伦么?
而看在贞德眼里,这个格伦,是一个恐怖的敌人!
明明刚刚他还只是个最多四阶战力的武士,为什么现在,就爆发出了足以让身为圣骑士的她都有些忌惮的杀气?
“蛮荒大陆的先祖血脉?不对,那是蛮荒人特有的能力,而且这个感觉更狂暴,更邪恶!”
贞德紧了紧手中的剑,收起了轻敌之心。
“他终究还是挡不住你……本来不想用这招的,看来只有我来收拾你了!”
说话间,格伦身上的魔纹更加鲜艳,身体也随着呼吸开始变化,身材变高,双手变长,指甲化为利爪,背后生出一对肉翼;脑袋变长,嘴巴变大露出满口锋利的獠牙,特别是两对犬齿,龇出嘴唇极为骇人,暗精灵那原本俊朗的面容,已经变得怪物般狰狞。
“吸血鬼?!”
看到格伦此时的模样,贞德惊讶得瞪大了双眼。
她年纪尚浅,只在书中看到过关于吸血鬼的记载。
这是一种高级的不死生物,不但力量强大,还像巫妖一样,拥有不俗的智慧。
更恐怖的是,高级别的吸血鬼,在健康的状态下外貌和常人无异,善于潜伏在人群之中,还能将普通的生物转化为宛若行尸走肉一般的血奴,可以说是所有智慧生物的大敌!
若只是一个善于隐藏和发展下线的不死妖怪,还威胁不到强大的圣骑士。
真正让贞德头疼的,是格伦现在的这个丑陋形态!
“大君……”
贞德右手握着银宵宝剑,左手抽出了龙舌剑,对着变身的格伦。
“居然认识这个形态?”
格伦用难听的嗓音说道:“我没记错的话,你刚刚二十出头吧,现在的年轻人,还记得我们血族的,已经不多了!”
“最强的吸血鬼,至少要伯爵以上,才拥有化身大君形态的力量!”
贞德皱眉道:“看你的气势,应该不止伯爵吧?”
“呵呵……”
格伦露出了微笑,虽然样貌丑陋,却依旧保持着贵族般的礼仪,微微躬身,自我介绍道:“血饮大公的后裔,暗夜侯,格伦!”
“原来是侯爵级别的吸血鬼,确实厉害!”
贞德紧了紧手中双剑,讥笑道:“没能参与当年的死神陨落,一直是我的遗憾,今天有机会手刃一位吸血鬼贵族,实在荣幸之至!”
“我倒是觉得,杀死一位圣骑士,更叫人兴奋!”
格伦舔了舔锋利的獠牙,双翅一震,急速冲向贞德!
而女圣骑士双剑挥出,锵锵两声架住了格伦的利爪!
女圣骑士与传说中的吸血鬼侯爵大君,展开了生死搏杀!
此时,在数公里外的丛林深处,被骸骨大军包围的精英小队,已经陷入了苦战。
学生们的素质都很优秀,遍地都是骸骨的残片,被他们杀死的骷髅兵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探索,指研究未知事物的精神,或指对事物进行搜查的行为,或指多方寻求答案的过程。可是,当一人陷入绝境的时候...
替别人生活一定要比为自己生活得更精彩! 看穿越女子守着一亩二分地。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悠然自得。...
随着后世教高中的历史老师赵昊辰的穿越,明朝后宫中的小太监陈默,不但多了段关于后世的记忆,裤裆内,还多出了团身为太监本来不该出现的东西,是福还是祸?有人说明之衰亡,不亡于崇祯,而亡于万历,真的是这么回事么?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当中这么写道1587年,是为万历十五年,岁次丁亥,表面上似乎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一个小太监,真的能够改变这一切吗?书友群三四七一九二三三六,喜欢本书的可以加一下。...
她,21世纪嗜血特种兵,意外穿越后是玄天大陆东方家痴傻的大小姐。当清冷的眼眸再次睁开,她惊才艳绝,智慧无双。他,风华绝代,手段残忍又神秘莫测。一场相遇,一把血魔琴,一根白玉萧。乱世红尘中,且看两个强者如何金戈铁马,上天入地,打造一片属于他们的盛世风云。...
不甘不甘,我不甘!我自知无依无靠,我蜷缩在角落,我不惹任何人,但你们为何欺我?为何辱我?在我尊严上撒尿。沉默我沉默我一直在沉默!我不愿意屈辱,我不愿...
唐诀对想要得到的女人,只有一个原则说服不了,就睡服!一场豪门赌局,她误上沣城名贵诀少的床。外界传闻,他为人冷酷霸道,手段狠辣。可在她面前,却化身禽兽,一心一意的只是要睡了她。安安,我热!他眼神炙热,热的只想要弄死你!一言不合,他将她里外吃了个遍。本以为是一场爱情的角逐,直到他记忆深处的女人出现她大度祝福,欲转身离开,却换来他的愤怒。...